各二级学院:
根据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一年一认定”工作原则,学生工作部从即日起组织开展2024-2025新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学费减免和国家助学金申请工作。遵照《广东省技工院校免学费和国家助学金工作指南》(粤人社函〔2013〕1036号)等文件精神,为了更好地完成2024级新生免学费和国家助学金申报工作,现将相关工作要求布置如下:
一、申请对象
(一)免学费资助对象
全日制正式学籍在校生一、二、三年级所有农村(含县镇非农)学生、城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二)国家助学金资助对象
全日制正式学籍在校生一、二年级涉农专业学生和非涉农专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二、工作要求
(一)免学费资助工作
1.各二级学院在本项工作开展中,做好数据比对、信息登记和应用,确保本学院符合免学费条件的学生顺利完成申报;
2.各二级学院组织班主任指导学生完成《广东省技工院校免学费申请表》填写工作;
3.《广东省技工院校免学费申请表》已速印完成,存放在德馨楼6号楼105学生工作部办公室内,请各二级学院自行前往领取和派发。
(二)国家助学金资助工作
1.因国家助学金名额有限,各二级学院严格组织班主任按以下要求进行申报:
(1)按班级人数的10%人选进行申报;
(2)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按以下六类条件进行评审:一为农村、城市低保或特困家庭、建档立卡家庭子女;二为孤残学生、烈士子女或优抚家庭子女;三为本人或家庭成员因工伤残或患重大疾病;四为家庭遭受重大灾害或变故;五为父母双方或一方残疾,家庭无固定经济来源;六为单亲家庭、父母年事已高或丧失劳动能力。
2.各二级学院组织班主任指导学生完成《广东省技工院校国家助学金申请表》、《家庭经济困难认定表》填写工作;
3.《广东省技工院校国家助学金申请表》、《家庭经济困难认定表》已速印完成,存放在德馨楼6号楼105学生工作部办公室内,请各二级学院自行前往领取和派发。
三、材料报送
(一)免学费资助材料装订顺序
1.《班级学生花名册》(重命名为:二级学院+班级+班主任+班级总人数花名册);
2.《广东省技工院校免学费学生名单汇总表》(重命名为:二级学院+班级+班主任+申报人数+免学费汇总表);
3.《广东省技工院校免学费申请表》;
4.户口簿户主千亿qianyi(中国)及个人页复印件(班主任签名确认并落款时间);
5.学生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6.毕业证复印件;
7.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有效证件复印件和佐证材料。
(二)国家助学金资助资料料装订顺序
1.《广东省技工院校助学金学生名单汇总表》(重命名为:二级学院+班级+班主任+申报人数+助学金汇总表);
2.《家庭经济困难认定表》;
3.《广东省技工院校助学金申请表》
4.户口簿千亿qianyi(中国)及学生个人页复印件(班主任签名确认并落款时间);
5.家庭经济困难佐证材料,家庭有低保证、孤残、烈士、残疾证等,班主任确认证件,在复印件写明(情况属实,签名、落款时间),(外页与内页)复印一张;
6.学生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7.毕业证复印件。
(三)资料收集
1.班主任收集和整理免学费和国家助学金资料的电子版和纸质资料(纸质版资料使用回形针或夹子规整,确勿使用订书针),由各二级学院进行统一汇总和初步审核。
2.各二级学院完成初核,确定申报人数,将相关材料提交到学生工作部。
(四)资料提交
1.纸质材料:于9月19日(星期四)下班前,各二级学院将纸质材料提交至学生工作部郑茗骞老师处。
2.电子版材料:于9月19日(星期四)下班前,各二级学院将汇总表及花名册电子版打包发至学生工作部许海冰老师企业微信。
学生资助管理工作事关学生切身利益,请各二级学院务必重视,严格审核学生是否符合申报条件,班主任亲自组织学生填写相关表格,按时递交材料,保障符合条件的学生都能享受相关待遇。